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豫政〔2009〕93号)和《河南省信用建设示范单位评定实施意见(试行)》,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程序,由企业自主申报,经省发改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保厅、安监局等部门审核,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评审通过,拟评定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50家企业为2014年河南省信用建设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同时在“信用河南网”(www.xyhnw.com)公示。
公示时间:9月26日至10月2日18时30分止。
河南省信用建设示范单位标准:(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产权关系清晰,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显著、业绩突出;(2)重视自身信用建设,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社会形象信用记录良好,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3)重合同守信用,合同履约信用记录良好,无主动违约毁约行为;(4)近三年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信用记录良好,无重特大质量事故发生;(5)依法纳税,纳税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偷逃骗税等不良记录;(6)遵守会计法规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良好;(7)银行信贷信用记录良好,无逃废债务行为;(8)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职工劳动与社会保障信用记录良好,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9)遵守价格法规政策,价格信用记录良好,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10)遵守环保法规政策,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节能减排成效明显;(11)近三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12)经社会信用评估机构评估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1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自觉维护自身信用形象;(14)单位负责人基本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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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河南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