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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 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方案》要求,一是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二是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三是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四是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五是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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