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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明确继续执行的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从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下文简称《税法》)将正式开始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税法》施行后,将继续执行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对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的标准黄金,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标准黄金,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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