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前我国公布的《环境保护税(征求意见稿)》规定,环保税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省级政府可以在规定的税额标准上适当上浮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为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保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据悉,目前业界对于本次初审稿最关注的还是二氧化碳是否纳入环保税征税范围,虽然2013年,《环境保护税(送审稿)》曾将碳税写入其中,但去年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这项争议较大的内容采取了避开的策略,将删除。但业内表示,经过征求意见、修改草案后,不排除会重新将二氧化碳税的内容纳入新版草案。而且,今年3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明确回应,二氧化碳税不会单独设立,而是会安排在目前准备的税种里作为一个税项,而环保税就是楼继伟列出的准备税种之一。
随着大幅提高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力度愈发成为各界共识,近几年,业界有观点认为,我国应将碳税独立在环境保护税之外。2012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在上报财政部的方案中也提出,碳税应不再被视为环保税之下的“二氧化碳”税目,而是独立税种。
然而近两年,有关碳税到底是否应单独设立税种的争议逐渐增加,就连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康此前也曾表示,决策层对于碳税的认识并未达成一致。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担忧地表示,征求意见稿之所以删去有关碳税的内容,应该是为了确保环保税能顺利开征。更有业内专家表示,如果之后经过修改的版本重新加入二氧化碳税的话,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环保税的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