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静)6月9日记者获悉,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举措,并明确企业、个人募捐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按照该《意见》要求,明年起,石家庄市和县(市)、区政府将发展慈善事业列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广泛开展公益创投事业。并提出到2020年,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协调机制、配套措施、扶持政策要落实到位。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福彩公益金支持慈善项目和建立慈善基金,支持慈善组织开展活动,使财政配套扶持、购买慈善组织服务成为常态。逐步建成比较健全的市和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三级慈善组织网络,有条件的基层社区(村)设立慈善捐助工作站。
该《意见》要求,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对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计划建立石家庄市慈善人物榜,对公益慈善事业的领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命名。(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