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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税务代理机构改制申请报告》、《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和《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式样的通知j{po:abou;cp:rc(407px,auo,auo,407px);} ca=aja hrf=hp:uanpayayoa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国税发[1999]145号)和《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国税发[1999]192号)的有关规定,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设制了《税务代理机构改制申请报告》(式样)、《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式样)和《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式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税务代理机构改制申请报告
    事务所名称:—————
    原机构名称:———
    地    址:———省(区/市)———市(地)
    年    月    日

组织形式

总人数

注册税务师人数

专职从业人员

注册(经营)资金

再出资占总资产的比例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注册证书编号

人基

员本

脱情

钩况

财基

产本

脱情

钩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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