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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就《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注协网

财办会[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会计司会同有关单位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2005年颁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5年6月26日前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提交电子件)。

  征求意见稿全文、附表和修订说明可在财政部网站下载。财政部的下载地址为:http://kjs.mof.gov.cn/。

  联系人:韩冰 邱颖

  联系电话:010-68552934 010-68552535

  电子邮箱:hanbing@mof.gov.cn

  qiuying@mof.gov.cn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就《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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