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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注税《税收相关法律》学习——笔记、易错练习(一)

 
大纲
     
一、行政法概述
   (一)了解行政、行政权的概念
   (二)熟悉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渊源
二、行政法关系 
   (一)掌握行政法律关系
   (二)了解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笔记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概述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一、 行政、行政权
(一) 行政
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并不泛指一般行政,而是有其特定的含义,是指“公共行政”,指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积、管理和控制。
行政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1.行政活动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这个组织可以是事业组织也可以是企业组织)
2.行政活动的范围逐步扩大,现代行政已不限于管理国家事务,还越来越广泛地管理公共事务;
3.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管理;
4.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公共行政是一种国家职能活动,是代表国家意志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因而具有权力强制性和国家意志性,其他社会组织的一切活动都受其约束、支配,其管理活动的效力和后果,也都将最终归属于国家。例如,国家要对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权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行政法的三层意思:
1.行政权来源于国家宪法和法律
2.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
3.行政权系国家政权组成之一。
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存在行政权,有时,社会组织或个人经国家法律授权或经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亦可行使一定的行政权,但权限范围较小,且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二、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
2.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行使和运用的法
3.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
4.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
(二)、行政法的特征
1.形式上a、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b行政法数量多
2.内容上a、内容广泛b、易于变动c、行政法中往往包含实体和程序两种规范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渊源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后面两编的原则不同,孟老师强调这是本章要背下来的)
1.行政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
(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2.行政合理性原则
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合理性原则包括四个内容
(1)行政行为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动机
(2)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
(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
(4)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
3.行政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它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任何法律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行政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
一般而言,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二是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三是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四是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二)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和来源。
1.宪法。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法律。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行政法规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规定
4.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地方规章是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
5.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6.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7.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效力等级关系
1.读一下就行 
2.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1)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2)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有三个含义:(P6最后一段我有些没看明白)行政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有两类法律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一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二是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三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般是法定的,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通常不能相互约定权利义务,不能自由选择权利和义务,必须依据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四是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五是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和行政裁判机构依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通过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孟老师提示第一和第四个特征重点理解)
(二)行政法律关系要素(重点)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1)行政主体的权力义务即它的职权和职责,职权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司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等。职责主要有: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定程序等。
(2)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行政参与权、行政受益权、行政保护权。义务有:遵守行政法规,服从行政管理,执行行政决定等。
(三)行政法关系的分类
1.内部与外部
2.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二、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异同(重点是区别)
区别在于:
1.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主导地位,地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
2.政法律关系中,相对而言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监督主体。
3.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

本章分值不高,重点在行政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和行政法基本的原则。

05练习中心错题:
第一章错题

单选第二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行政法的渊源。

第四道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是没有制定行政规章的权力。

多选第二道国务院部门作出的行政解释是行政规章?

多选第三道,这里的行政法律关系是不是都指的是狭义的行政法律关系?错在,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这个行政主体不一定是国家行政机关,也可以是国家机关授权的组织。

多选第四道。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不是国家的

要去请教菊指导了。

2006练习中心错题:

单选:根据我国行政立法体制,(   )享有民族自治条例、行条例的制定权。
A.国务院
B. 国务院直属机构
C.省、治区、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

正确答案D,我选了C

解析:

多选:1行政法的目的在于实现行政活动的责任状态。以下哪些具体制度体现了行政责任原则的要求?(   )
A.国家赔偿
B.行政诉讼
C.行政监察
D.行政救济
E.行政执法

答案:A、B、C    这题我不会做

解析:行政责任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性质属于行政违法或违反行政纪律,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从行政上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多选第二道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规章的是( ) 
A.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B.无锡市人民政府 
C.卫生部 
D.淄博市人民政府 
E.海淀区某街道办事处

正确答案B、C、D    我答:B、C      不知道淄博是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这个是不是谁有资料?)

多选第三道:行政合理性的含义,书上原文,惭愧!

多选第4道: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
A.行政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监督行政关系
D.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E.行政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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